合肥一居民小区实行“业主自治”方法获得认可

甘房资讯 2008-3-12 来源:合肥晚报 【留言,打印,关闭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自从居民入住以来,小区内没有发生过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停在居民楼下的自行车从来没有丢失过……在清溪路社区有这样一家居民小区,小区绿树成荫、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进一步了解后发现小区竟然没有物业公司,靠的是业主的自治。

  曾联系过物业公司

  2007年8月,位于清溪路南淝河畔的长城天一·清溪苑小区正式建成,这是个回迁小区,共有9栋居民楼348户。小区建好后,如何进行有效管理呢?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一开始曾联系过多家物业公司。“我们一打听,物业公司的收费太高,最便宜的1平方米每月也要近5毛钱。”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刘纯传认为,小区内众多回迁户家境并不富裕,这个标准大家肯定难以接受。“即使是一时同意了,可物业管理又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一旦费用收不上来,物业公司维持不下去撤走后,最终还是居民吃亏。”平时喜欢看报纸的刘传纯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小区业主尝试自治


  当时,已经有住户陆续入住并开始装潢,小区内垃圾成堆,进行物业管理成了当务之急。就这样,几位业主委员会成员一合计:干脆我们自己管!

  得知居民的意愿后,清溪路社区工作站积极帮他们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业主委员会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很快拿出了一套自治办法。经过测算,他们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为1平方米每月0.3元,小区内露天机动车的车位每月30元……“我们还拿出保安、保洁等岗位提供给小区居民,这也解决了部分家庭的就业难题。”由于费用低廉,小区的物管费收取也很顺利,几乎达到了90%以上。业主委员会和每户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和权利,对收取费用的支出,每月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监督。 

  自治奏响和谐旋律

  今年的大雪,业主委员会拿出部分节余的钱购置米、面、油等日用品慰问小区内贫困家庭。“既然是住在一起就应该像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互相帮助。”春节过后,在清溪路社区工作站的支持下,小区引进了一台民间文艺演出。

  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居民也很满意。因暴雪居民张先生家中用电出现问题,深夜一个电话,电工顶风冒雪赶来检查,及时送上电。“我也住在小区,修理起来也方便。”电工洪师傅说得很自然。“你看,他们平时最多领点补贴,根本不拿工资的,都是在为我们大家做事。”居民方大姐这样说出了自己的钦佩。

  “自治模式”值得借鉴

   “这种小区居民自治管理的方式是新生事物,《物权法》出台后对这种管理方式给予了肯定。”市房产局工作人员这样分析,“一般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比如说小区规模不能太大、管理者要有一定威望等。”目前,该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已经在合肥市房产局正式备案。

编辑:穆佩霞 关键字:业主,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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