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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住楼将"绝迹" 市民担心对生活造成不便

甘房资讯2009-4-16 9:55:00来源:新华网【收藏】【打印】【关闭

[提要]

  《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今日截止,而很多市民纷纷表示对这份“草案”还是“雾里看花”。日前,广州市规划局负责人对“草案”作出完整解读,除了对“建筑间距标准”进行了具体介绍,记者还获悉以后除旧城规划确定的传统商业街区外,住宅裙楼不得设置商业(含饮食业)用房,这意味着广州商住楼从此“绝迹”,有市民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对生活“造成不便”。广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李......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向公众征求意见今日截止,而很多市民纷纷表示对这份“草案”还是“雾里看花”。日前,广州市规划局负责人对“草案”作出完整解读,除了对“建筑间距标准”进行了具体介绍,记者还获悉以后除旧城规划确定的传统商业街区外,住宅裙楼不得设置商业(含饮食业)用房, 
这意味着广州商住楼从此“绝迹”,有市民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对生活“造成不便”。 

    广州市规划局副局长李绍权、政策法规与监督检察处处长詹树柏等日前就《广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为给居住小区居民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在草案第二十一条限定除旧城规划确定的传统商业街区外,住宅裙楼不得设置商业(含饮食业)用房。同时,为保障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落实,该条还明确规定“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同时明确“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与规划地块的住宅首期工程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或者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报建、建设和验收。”这也意味着广州的商住楼将“绝迹”。 


    有市民感到不解:“楼盘内的便利店本来十分便民,现在要求以后要独立成栋,开发商考虑成本会否不再建?”也有市民表示:“不说别的,珠江新城现在的公共配套本来就少,买菜什么的都是依赖小区内的超市,那以后这也要禁止建,那我们的生活岂不是乱了套?” 

    针对目前很多住宅楼配套的商业设施将如何界定,是否以后的住宅裙楼里就不能出现超市、发廊、洗衣店等商业设施的问题,规划部门表示,进一步的界定细规未有出台,目前只是对这个规定的草案进行公众咨询,可以肯定的是,“以后住宅区出现裙楼的机会比较小了,而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服务、警务等公共服务设施都相对地独立设置,独立成栋,不再‘藏’在楼里”。 

    关于征求意见结束后的后续工作,李绍权副局长表示,按照立法程序,此次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市规划局将结合各方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必要时将进行专题论证),然后提交局的会议审定后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法制办将主持进行审查(包括重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立法协调会、论证会等等),审查通过后将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 


责任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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