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从今日起施行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8月31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该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和监管重点,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工程计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编制相应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依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防止“三超”现象和违规计价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今后,凡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编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者审核,已公布废止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再不得使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招投标等环节把好关。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中标后应按核定标准计入合同总价。同时,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要求、从业范围、成果文件签署及执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并按要求建立完善的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制止违规计价行为,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和监管重点,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阶段工程计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编制相应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依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防止“三超”现象和违规计价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今后,凡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编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或者审核,已公布废止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再不得使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招投标等环节把好关。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中标后应按核定标准计入合同总价。同时,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勘察、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要求、从业范围、成果文件签署及执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并按要求建立完善的编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制止违规计价行为,着力提高服务质量。
编辑:穆佩霞
关键字:建设,工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