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政策:三年内 住房特困户全住廉租房

甘房资讯 2007-12-18 来源:西部商报 【留言,打印,关闭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省政府出台措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

  年底前,我省各市州各县区将全面启动廉租房制度。符合条件者供给其经济适用房、对成片住房困难户居住区加快改造、在农民工集中地区建设集体宿舍……政府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一系列住房政策,
将帮助他们早日告别住房难。

  本报记者陈永君为您报道 昨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从土地供应等六方面提出配套政策加速惠民政策落实。特困户3年内将全部住上廉租房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对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保障对象,按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的保障标准,3年内分阶段做到应保尽保。廉租住房房源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造以及鼓励社会捐赠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内。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凡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房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回购。省政府重申,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购买人可转让,但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集资建房多余房源照顾困难户单位集资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经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实施。在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优先购买的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回购后用作廉租房。居住条件改造成片住房困难户居住区对城市成片住房困难户居住区加快改造步伐,对旧住宅区进行综合整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力戒大拆大建,应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但不得按商品房出售。城中村改造时,要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市州,还可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新建房屋90平方米以下占7成以上为加速住房惠民政策兑现,省政府提出了六项配套措施。其中,提供优惠政策并保证土地供应,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成片住房困难户居住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各界可向政府捐赠廉租房房源或投资建廉租房、经济房,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省政府要求,对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

  延伸阅读行政事业单位无房户申领“房补”

  本报记者丁炜娜欧阳海杰为您报道日前,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申报住房补贴摸底调查。符合条件的兰州市各市直部门的无房职工将享受到住房补贴。

  兰州市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为:职工享受住房补贴的累计年限为25年(即300个月)。对符合条件的职工,采取一次性发放或一次性发放与逐月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即对工龄已满25年的职工,一次性发放全额住房补贴;对工龄不满25年的,可按现有实际工龄应享受的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剩余补贴可在以后的工作年中逐月发放,如单位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可采取借支的办法,单位与职工签订协议后,一次性发放全额补贴,对25年住房补贴全额与实际工龄应补贴额的差额,在以后工作年中用应发的住房补贴抵扣,如借款职工工作未满25年而离开发贴单位,其借支的补贴余额由本人或调入单位一次性归还。按照要求,申请人住房面积按房屋建筑面积核算,如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房产证记载面积不符的,以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申请人已享受福利分房,将房屋转移到子女等别人名下的,算申请人的住房面积。申请人已享受分房后拆迁返还住房的,在原房屋面积上又无偿增加面积算申请人的住房面积。离退休职工工龄未达到25年的,以本人实际工龄计发住房补贴,达到或超过25年的,按25年计发住房补贴。
编辑:穆佩霞 关键字: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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