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土地出让合同实施 建商品住宅时间不超三年

甘房资讯 2008-7-1 10:38:32 来源:人民网 【留言,打印,关闭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新版土地出让合同将从7月1日起正式启用。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新版合同明确了约定出让地块的开工、竣工时间,同时规定,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土地,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限期竣工可防止囤地

  旧的合同中,仅规定开发商取得土地后要在多长时间内开工,对何时竣工并没有明确要求。一些开发商就延长开发时间,推迟房子上市时间,囤积土地,哄抬房价。

  新版合同的示范文本对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进行了规定,开发商如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向国土部门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项目竣工时间才可以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也不得超过一年。

  同时,合同还规定,开发企业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或同意延建日期开工建设的,以及未按期竣工的,均须按日计算并向国土部门交付违约金。此外,合同还规定,闲置一年缴纳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工土地无偿收回。

  在新版合同使用说明中,对开、竣工日期有了更明确的解释,出让的土地用于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的,原则上开发时间(开工到竣工)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明确开、竣工时间以及违约金,可以防止囤地行为,控制开发节奏,防止土地闲置,从而保证市场商品房有序供应,稳定房价。

  开发套数也要写入合同

  以往开发商拿地时,只约定90平方米以下套型所占面积比例,而在新版土地出让合同中,不仅约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同时要求,根据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住宅建设总套数不少于多少套,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房套数不少于多少套,以及住宅建设套型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这样做可以从源头控制商品房的有效供应量,防止开发商违反规定建设大户型,保证市民能买到面积合适的房子。

  对容积率限高也限低

  旧的合同只规定了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的上限或下限,新版合同中一律要求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既限高又限低,全部注明上下限。

  新合同要求,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业内人士指出,这可以防止开发商在盖房子时偷工减料或者多建房子、少做景观和绿地等行为,同时,也可以杜绝一些开发商浪费土地,故意建设低密度、高单价的高档公寓等行为。

  出让金付清才能办土地证

  与以前开发商分期领取土地证,并进行抵押贷款不同。在新合同中,开发商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是分期付款的方式,但只有在按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才可以持合同和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后,才有权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这样规定后,开发商不付清土地出让全款,就领不到土地使用权证书,这对开发商的资金链实力要求更高。

编辑:郭丽 关键字:新版土地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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