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李勇律师:经济适用住房是国家为解决特殊的社会群体住房问题而开发的保障性住房,其上市交易有严格的规定、限制,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才能享受。居民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有优先回购的权利。但是,现在有一部分人把倒卖经济适用房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手段。然而,私下交易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各地对经济适用房的交易均有许多限制性规定,如5年内不得上市,须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等。因此,对经济适用房进行买卖的弊端,往往要到几年后才能凸现出来。很多人由于在购买房屋之初,年限未到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因此交易的结果是有房无证,属于无效的交易,所以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合同无效。甚至有些房主会持房产证再次将房子卖给其他人,从而牵涉出二次交易的纠纷。
当类似的纠纷一旦发生,买房者往往只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卖房者返还购房款项,但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利益根本无法实现。
王祖国律师:物业损害业主权利的案例也越来
越多,物业服务企业原本与业主之间是基于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形成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但在现实中,小区的物业公司并没有把自己定位于“服务员”却成了“社区警察”。因此,物业对业主缺乏服务意识,甚至有时候会以强硬的态度去命令和强迫业主,就拿装修押金来说,有些物业公司将装修押金当作一种挣钱手段。就算业主没有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破坏,在应当返还装修押金时,物业公司也常常会找各种理由拖欠。即使造成了破坏,究竟该扣除多少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完全是由物业公司说了算。而作为业主,如果不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只是个人的话往往觉得为了几千元钱的押金而参与诉讼不合算,便放弃了维权。
■典型案例解答
刘女士咨询:2006年11月,她购买某小区8层顶楼房屋,2008年3月,她发现自己的屋顶出现了渗水、墙皮脱落等情况。同年5月,房产公司对房屋顶部进行粉刷处理。但今年2月屋顶再次渗漏,找到开发商时对方以房屋已移交给物业为由拒绝修复,而物业则认为房屋渗水是开发商所建房屋质量差导致。
毛轩律师解答:若刘女士的房屋经鉴定属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责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按规定屋顶防水的保修期是5年,在保修期限内,购房者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须承担免费维修责任。顶层房屋屋顶属于该栋房屋的公共部分,如果屋顶保修期满,则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该栋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建筑面积从维修基金中分摊。
李先生咨询:2005年,他从兰州某高校毕业后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为此,他花100元伪造了某财经大学的假文聘。有了知名大学的学历后,他如愿地与某经贸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时间为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他担任该公司的销售经理。然而在2008年11月,公司通过网上查询发现他的文凭是假的,遂决定通知他,从2008年12月1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只支付了11月份的一半工资。他认为,虽然自己伪造了假文聘,但毕竟自己真实地付出了劳动,公司的做法明显不合理。
岳戎律师解答:李先生以假文凭同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属欺诈行为,使用人单位陷入错误认识,违背了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因此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然而,无约束力的合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已付劳动的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对方应该向李先生支付11月的工资。
吴女士咨询: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的住房能否办理房产证?
岳戎律师解答:这里有一个该房屋是否存在他项权利的问题,如能够排除他项权利的问题就可以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