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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首批经适房申领者昨开始领证 至本月30日截止

甘房资讯2009-4-21 9:49:23来源:兰州晨报【收藏】【打印】【关闭

[提要]

   兰州市今年首批经济房申领者开始领证时间为4月20日至30日 继3月27日兰州市公示今年首批2099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料结束后,其中的2061人进入4月20日至30日进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发放程序,38人未通过公示。截至4月20日18时,发证首日近700市民领取了准购证。   5个申领窗口前排起“长龙”   尽管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时间有10天,但盼房心切的申领者20日一大早便来到...
   甘房网(gshouse.com.cn)讯 兰州市今年首批经济房申领者开始领证时间为4月20日至30日

   继3月27日兰州市公示今年首批2099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料结束后,其中的2061人进入4月20日至30日进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发放程序,38人未通过公示。截至4月20日18时,发证首日近700市民领取了准购证。

  5个申领窗口前排起“长龙”

  尽管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时间有10天,但盼房心切的申领者20日一大早便来到兰州市政务大厅,原来8时30分开始的发放时间,提前了半小时。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不熟悉申领程序和忘记公示号等原因,申领刚开始专辟的5个申领窗口前均排起了长队,之后在工作人员的疏导下,许多申请人将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登记后,便顺利地领到了准购证。

  经济房准购上限90m2

  从领到的准购证上,记者注意到准购证的准购上限为90平米建筑面积,这意味着如果是无房户其准购的建筑面积最高为90平米;如果是有房户,则要以上限面积减去现有住房面积后,其差额作为准购面积。超过准购面积部分,将按照该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购买。

  经济房准购证两年内有效

  据兰州市房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准购证自签发之日计算,两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则要重新申报。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按期发放后,市房管局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情况,及时在媒体上发布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配售公告。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申请人,届时可凭该证进行配售登记购房。销售基准价格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另据了解,自4月13日至4月27日进入公示的第二批107位申
领者,经公示后将于4月28日至4月30日为其发放准购证,领取时间为3天。具体查询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地点: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窗口,联系咨询电话:4818034。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与购买程序

  相关条件: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5号《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申请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5%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该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

  申请程序: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兰州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并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和家庭住房、家庭年收入等证明材料。与此同时,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街道、市两级公示制度,供应公示期为15天。

  优先对象: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过程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和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以及严重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劳动模范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优先配售。

  交易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抵押。经济适用住房配售5年后,允许上市交易。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购房人也可在补缴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差后取得完全产权。

责任编辑: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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